转眼间,我离半百之年已经不远了。我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同学中都有已经离世的,也有几个经历了牢狱之灾。我的所闻所见和自己的亲身经历都很丰富了,大脑在这个年龄还没有明显地退化,所以我们这个年龄段是处在孔子所说的“不惑”和“知天命”的中间状态。“不惑”是指头脑清醒,“知天命”是明白了许多事情不是人力所能支配的,“天命”或曰“宿命”的因素是客观存在的。
年轻时,我们是不会相信天命的。那时的我们争强好胜,锐气不可挡,总觉得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改变一切,所以我们总喜欢形容年轻人是朝气蓬勃的。确实,人的努力可以改变许多东西,整个世界一直都在改变,年轻人在推动世界的变化中发挥的作用最大。但还有很多东西是人的努力无法改变的,这些就是“天命”。
春节在家,我看到了我的一个刚刚出狱的小学同学,和他攀谈了几句。他多年前在外务工,因为我们同村的某个人在外和人产生纠纷,邀请他和我们村另外几个年轻人一起帮他出气,参与了一场斗殴。这场斗殴导致对方中的一个人死了,从此他们几个人或被捕入狱,或亡命天涯,人生都被改写了。
我的这位同学刑期还没满,但是在监狱里被查出肝脏有个巨大肿瘤,做了手术,被保外就医了。她的家中现在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他的父亲前两年因为淋巴瘤去世,他的妻子改嫁他人,母亲带着他的一双儿女在家艰难度日。他的病让这个本已陷入困境中的家庭雪上加霜,他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只是现在他的家人的境况真是很令人同情。
他当年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所谓义气会造成另一个人的死亡,假如他知道会有这个结果,他是怎么都不会去为那个同村的村民助拳的,我知道他没有为人杀人的心。身为发小,看到他的母亲和孩子现在如此艰难,我到他家里拜年时给了他们一点钱。古人云,罪不及妻孥,他犯了错,应该伏法受罚,但他的家人是值得同情的。当然,被他们几个打死的那个人的家人更值得同情,更应该被社会救济。
这件事彻底改变了他的一生,这种事看似偶然,背后却也有必然规律。我和他在小学时是同学,知道他天性冲动急躁、易怒好斗,不够理性,很容易被人煽动,也很讲义气。这种性格决定了他这一生是要栽跟头的,他经历了这场人生劫难,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后,性情平和了许多。我在村里的几天,看到他大多数时候一个人默默地在家门口呆着,与以前判若两人。
性格中的任何一个致命的缺陷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这就是天命。不到四五十岁,我们不知道冥冥之中,人的命运有定数。到了四五十岁,我们通过自己的切身体验和身边人的经历,是会明白这一点的。我们身边那些早逝的或遭遇重大人生挫折的人,基本都有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根深蒂固,在他们还很小的时候就已存在。
我现在经常反思自己的性格中是否也存在致命的弱点,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给社会和他人造成重大危害或伤害,反思自己的生活习惯是否对身体很不利。朝乾夕惕,日三省吾身,不敢活得太过随心所欲,我虽然崇尚自由,但却敬畏天道规则。一个不算太离谱的人,活到中年,内心会生出许多“戒律”来,会经常检讨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
人在年轻时,都不免会有许多不够自律的行为,有些行为堪称荒唐和罪过。只要没有太过度,守住了人性的底线,倒也还不至于付出沉重的代价,但小跟头是避免不了的。摔的跟头足够多了,才会生出真正的智慧来,知道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人性是不那么可靠的,不但别人不可靠,我们自己也不可靠。扪心自问,贪嗔痴慢疑,我们自己可能也都沾了点。若太放纵自己的人性恶,不懂得持戒的重要性,早晚要承受一些代价和痛苦。是否众善奉行姑且不论(毕竟行善也是需要能力的,没那个能力却讲这样的话有自欺欺人之嫌),但诸恶莫作,善待他人,善待世界却是很应该的。任何加之于人的痛苦,都有可能在某个时间点反弹到我们自身上,这个因果律虽不是百分百的成立,在大体上却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