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生活随笔

诸事皆安,一心治学

今年我所有的重要的个人事务都很顺利,一半是因为我个人的努力,另一半也是因为运气好。户口迁移、高考、人生的第一场诉讼,结果都比我预料的好不少。出去办事时,遇到的每个人都告诉我,很少看到有人细心到我这种程度,所以每件事情我都能高效率地完成。

这可能是因为我天生就比较细心,加上多年的职业训练,导致我现在考虑问题、做治疗方案或解决生活难题时,总是穷尽一切可能地的去多角度思考。与癌症这样的绝症打交道,就是要在绝望之中寻找一丝一毫的希望,并为这一丝一毫的希望,尽一切能尽的力量。

癌症这种疾病也能让人懂得谦卑和敬畏,无论你自诩多么聪明,在癌症面前,都不得不经常面临无能为力的局面。偶尔的成功并不能让人掉以轻心,因为下一个遇到的仍然是难以解决的世界医学难题,同样的疗效很难在每个人身上复制。这种疾病消除了一切等级差别,一旦一个人得了癌症,无论他曾经活得多么风光,他都得在死神的威胁下提心吊胆的活着。

癌症同样能消除旁观者的各种欲望,当死神向人张开怀抱时,我们曾经在意的那些与名声和地位相关的东西都会变得毫无价值。我的后半生,我希望能一心治学,不再愿意卷入名利场,我也不希望我的生活再有任何纷争。岁月好不好且不必多在意,但一定要安静下来。

再过一个多月,我就要重回校园,我喜欢命运的这种安排。在去上学前,我回了趟老家,把老家的房前屋后都整修了一下,预防老人在家生活时滑倒。但愿在我读书的这个阶段,父亲的身体能大体上过得去,不出什么重大的岔子,这样我也就能更加心无旁骛的把自己的学业完成。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人不能完全靠运气,也要自己事先做好各种准备和安排,才能赢得更好的运气。

今晚就要回北京去了,回到国家图书馆旁的那个家,回到那种经常在图书馆里泡着的生活之中去了。希望未来的日子里,大部分时间能够无顾虑地过着我所热爱的耕读生活。

官司意外的在一审就胜诉了

昨天傍晚,收到法院发来的短信,提示我7月2日开庭的保险人代位求偿纠纷的官司判决书已出。打开email,查看电子版的判决书之前,我的心忐忑不安。看完后,结果令我惊喜,法院采纳了我的类案裁决的辩护意见,驳回了对方要求我赔偿修车费的诉讼请求,一审我胜诉了。北京法官的素质真的很高,只要辩护合情合理,​还是会采纳。

这是北京市同类案件中首次出现了这样的判决,在这之前,我咨询的几个熟悉的在北京市执业的律师朋友都告诉我,我毫无悬念的会败诉,咨询的在法院工作的朋友也是如此回答。这让我对胜诉不敢抱任何希望,我原计划一审、二审均败诉,到高院申请再审时看看能否改判。

但令人意外的是,一审就判决我胜诉了。当然,这也是我心中所期待的结果。我写了五千多字的书面答辩状,同时还做了一份类案检索报告。找到了8个典型同类案件的判决书,按照两种截然相反的判决思路判决的案例都有,并对这两种判决思路从法理上进行了评述,论证我的主张。

所以当对方想举反面的类案时,他找不到反驳我的依据。我预先考虑过他会做的反应和辩护,并在书面答辩状中把这种辩护也驳斥了,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和法理均可靠,法官采信了我的辩护意见,驳回了对方所有的诉讼请求。

长期从事临床工作让我的思维很缜密,对方法务可能完全没有预料到我是这么棘手的一个对手,开庭前他一副志在必得的神情,讲话也咄咄逼人。但我深入地研究过这种类案不同判的现象,也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所以虽然是个法律小白,第一次参加诉讼,但我意外的赢了这场官司。

我曾因为北京的律师朋友和法院工作的朋友的意见而想过放弃,直接认输。但几个外地的朋友一直在鼓励我,尤其是我老家湖北的一个律师兼渐冻症患者朋友一直在鼓励我把这个官司打下去,他说要秉承“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心态来打这场官司。还说事在人为,陈规是用来打破的,需要有人去打破陈规,改变既往的判决惯例。他认为即便我最终败诉,但是如果坚持的人多了,以后北京市的法院也会考虑做出改变。

我本人也关心社会的发展,所以硬着头皮准备诉讼材料,内心里做好最坏的准备,愿意接受最不理想的结果,同时也做足功课,努力打赢官司。虽然一审判决还非终审判决,对方有可能会上诉,但现在这个判决结果已经比我预料的要好了许多,这也让我对法治进步有了信心。

非常感谢关心我的这一官司的朋友们一直以来的支持,这个判决结果是我的胜利,也是您们的胜利。我这样的一个法律小白,是在各位的专业帮助下打赢这场官司的,没有您们的帮助,我是打不赢这场官司的。最后,我也希望大家汲取我的教训,在马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车祸不但伤身体,还会带来一系列的法律纠纷,真的令人头痛。

城里你称霸,山中我为王

城里你称霸,山中我为王。

——电影《第一滴血》台词

《第一滴血》是我这辈子看过的第一部电影,记得有一年六一儿童节,流动放映队到我们村礼堂放电影,放的就是史泰龙主演的《第一滴血》。那一年我不到十岁,我至今对这部电影仍有印象,尤其是对主人公兰博说的那句“城里你称霸,山中我为王”印象更深刻。

在电影《第一滴血》中,退伍军人兰博在小镇上受尽歧视和羞辱,因为饱受战争创伤综合征折磨,兰博无法融进正常的生活。但当他逃到深山丛林之中后,这个退役特种兵展示了他卓越的战斗力,一个人干趴了一支军队。毫无疑问,兰博收获了包括我在内的许多观众的好感。我给我家的宠物猫取名兰博,就是为了纪念他。

我大概从30岁开始,就不喜欢与人交际。30岁之前,我有很强的交际能力,交的朋友也特别多,有段时间我在北大东门外的中关园住着,家里总是宾客不断。30岁之后,我渐渐地就对交际一事提不起兴趣来。闭门谢客15年后的今天,我几乎中断了一切不必要的交际,把时间基本都用来研究生命科学了。偶尔孩妈参加一下同学集会,需要我这个花瓶出席一下,我会和她一起去。或者一些重要的亲友聚一下餐,我也会去。除此之外,再无社交活动了。而上述会参加的活动,一年的次数基本一只手可以数得过来。

餐桌上的礼仪我早已忘个一干二净,或者说以前虽然交际颇多,也没怎么在意过餐桌上的礼仪,毕竟那会儿相交的都是一群在北京城追求理想的愣头青。我是个很随性的人,追求简单真实,不会掩饰自己,任何和我接触过的人,只要见过我一面,就都对我的优点和缺点一览无余,拙劣的社交技巧和还算可以的专业技术水平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根据用进废退的原则,人的那些长期不用的功能会逐渐退化。我现在确实在许多方面退化得很厉害,以至于几乎融不进任何圈子,社交技巧几乎为零,但在自己专业领域则不断地在进化。所以我喜欢“城里你称霸,山中我为王”这句话,我觉得这是社会发展的最佳方向。人人都不用随波逐流,和所谓的主流去竞争个你高我下,但可以发展自己的个性,在自己喜欢的细分领域进行深入探索。

我一直向我儿子强调上述理念,鼓励他不要把自己的未来限定得太死,趁着年轻,大胆地探索自己真正喜欢的方向。总有一天,当他找到那个方向时,他就会被其深深吸引,最终就像被使命召唤一样,为之奋斗终生而不知疲倦。那样的人生会是积极而又有趣的,它不会吞噬掉我们的幸福感。

多姿多态的自然界才瑰丽异常,同样,人类社会也只有多元化才能更美好。理想的社会应该允许大量的个性化现象的存在,社会越是多元,就有越多的舞台可供更多的个体充分地发展自我。如果每个人追求的自我实现之路都是同一条路,那就不可避免地会进入过度竞争的状态,卷得很厉害。只有自我实现的途径多得难以胜数,才能让更多的人一生过得既积极又幸福。

一个人走与众不同的路,需要有一定的意志力,不畏人言,无惧失败。但一旦我们把这条路走通了,我们将欣赏到其他人欣赏不到的美妙风光。

这世上的人多得难以计数,但总体来说却只分两种:一种是屈服于现实的人,一种是不屈服于现实的人。大多数人屈服于现实,在生活对我们的顺从性测试中投降了;少数人不屈服于现实,不顺从社会的惯例,他们最终找到了一种与众不同的生存方式和生活状态。

无论这种生存方式和生活状态在大众的眼里是成功还是失败,我个人都觉得这很酷。人生只有一次,失去了就不再回来,短暂的一生,如果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度过,那将何其悲哀!如果我们不喜欢城里,无法像别人一样在城里称霸,但我们喜欢山里,我们何不去山里为王?

槐花雨,番茄餐,安静的日子又回来了

7月份的北京城,街道两边到处都是槐花。刮风的时候,树上的槐花更是像下雨一样的纷纷落下。行人从种满了国槐的街道上走过,头上和衣服上都会沾上一些槐花。

槐花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冲一杯槐花蜜时,我们能感受到那种特有的清香味。北京锦绣大地物流港里还有菜贩把槐花当蔬菜卖,孩妈去买过一次,拿回家当馅儿包饺子吃,味道清香可口,很好吃。

槐花盛开的季节,也是番茄大熟的季节。今年我种的番茄非常成功,味道好极了,产量也很高。总共种植了12棵番茄,但是每天都能摘下十几个。我已经有几十年没有吃过这样可口的番茄了,这番茄的味道是纯正的小时候的味道——当初在北京蔬菜研究所买苗的时候,我要的就是口感型的苗。

我在北京种了五年的蔬菜,此前四年从未种植出味道这么可口的番茄。高产的美味番茄,让我今年好好地过了把嘴瘾。日啖美味番茄三五个,真是赛过了活神仙。任何不愉快的事情,似乎都可以被番茄的美味冲得无影无踪。只要吃上一个口感型番茄,满心满眼都会是欢喜,即便刚才还是愁眉苦脸,吃完了心中所有的不快也都烟消云散了。生而为人,能享受这样的绝佳美味,还有啥不知足的呢?

我喜欢安宁而又有点小快乐的生活,但我整个六月份的生活就是各种折腾,折腾到后来,我实在是不耐烦了。今天是第三次去法院递交起诉材料,去之前我对自己说,事不过三,这一次法院立案中心再不收我的材料,我就不再折腾了,治疗费和伤残赔偿也不要了,官司也不打了。

结果今天去了,一切都出人意料的顺利。收材料的窗口人员几乎一句废话都没有,查了查我准备的材料,简单的交流了几句,就给我开了一张回执,让我回去等通知。我也如释重负了,对我来说,这就是结束了。后面的流程和结果其实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大致的结果是可以预料得到的,流程则可以尽可能简化到几乎完全不影响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程度。

海淀法院诉调中心就在我的菜园旁,递交完材料,在法院门口找辆共享单车骑着,晃悠晃悠的,十分钟左右就到了我的菜园子里。我以后到这里来办事,只需要在种菜之余,顺个便来一趟就行。我到菜园给地浇完水,摘上一袋子番茄和一些豇豆、黄瓜、青菜,再骑着共享单车晃悠晃悠地回家。

到家后,拆开放在门口的快递包裹,里面是我这几天忍着肉痛,花了一千五百多块钱买的精神医学方面的专著。这些书都是我垂涎已久但却舍不得买的经典医学名著,这次终于下手买全了。我还买了一本英文原版的生物化学原理,想着好好地巩固一下生物化学知识的同时,把丢失掉的英文也捡回来。

高考让我看到岁月这把杀猪刀是如何把我的脑子钝化掉的,以前学到的知识,我还不想还给我的老师们。所以这段时间,我打算抽点时间,把数学、化学、生物、英语等课程补一补,重新上大学的时候,这几门课还是要衔接上的。

孩子和他妈都不在家,我一个人连晚餐都懒得做。吃上两个西红柿和一根黄瓜,再加一片切片面包,就算对付过去了。吃完后洗个热水澡,把浑身的臭汗都洗掉,神清气爽地坐在书桌前,打开刚买的新书。新书散发着一股淡淡的书香味,只用了一瞬间就把我拉回到阔别一个多月的安宁的状态之中。

半日劳作,半日读书,这是我坚持了二三十年的生活习惯。当这种生活被打乱时,我是不适应的。打乱的时间长了,心中便会厌倦。我这辈子只喜欢这一种生活方式,不喜欢其他的生活方式,我宁愿自己有所牺牲,也不愿意放弃掉这种生活方式,因为它完全契合我的性格。

我终于又回到了这种生活状态之中了,到今天为止,各种折腾都算是结束了。从明天开始,我的生活就会恢复原状。日复一日地重复着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耕读生活,沉浸在精神世界之中,研究着生命的奥秘,乐而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不亦快哉?

毕竟,和生命比起来,其他的一切连鸡毛都不算。

仍有热血在心中流淌

2023年11月19日,我在北京马路上骑自行车的时候,遭遇了一场车祸,险些丧命。我高一时的一个同学得悉后,邀请我堂弟一起赶到医院去看我。他非常难过,他对我堂弟说,他这一生对我感念至深,他认为好人不应该没有好报。他告诉我堂弟,我们在高一上学时,他的腿摔伤了,其他同学虽然对他表示同情,但是无人照料他。当时只有我不辞辛劳的背着他上上下下,这令他终生难忘。

其实这个同学的姓名我都忘了,更不记得这件事情。但是他所说的我的做法又确实符合我的性格特征,我在初中和高中,大多数时候都是班里的班长,也是学校的学生会主席和学生中的精神领袖,我初中时的校长直言,我这一生无论走到哪里,都可能会成为有一定影响力的领袖人物。我总是积极地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同学,我们学校里发生的许多事情我都有参与。

7月2日,我的交通事故理赔纠纷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法官选择了择日宣判。我这次交通事故后,去医院急诊和缝针以及后续的治疗花费了一万四千多元,迄今为止,虽经多次讨要,事故的另一方及其保险公司没有给过我分文医药费,但却先行起诉,向我索赔修车费。因为这起交通事故被交警判定为双方共同担责,所以对方认为我有赔偿其修车费的义务,先管我要起了修车费。

我研究过类似案件的判决,全国各地法院的裁决观点大致分成两派。

一派根据《民法典》第1208条规定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所规定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过错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判决非机动车无法定的赔偿机动车一方车损的责任和义务,以此体现我国法律人性化和文明化的一面。

因为在交通事故中,机动车对非机动车的伤害能力强多了,依据“优者危险负担”原则,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的交通事故中,应照顾弱势的非机动车或行人。我国许多省份和直辖市执行这一原则。上海、广东、天津、河南、河北等地均如此。

另一派根据《保险法》第60条,支持保险公司向非机动车和行人代位求偿,而且将非机动车和行人与机动车一视同仁。负主要责任的一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一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同责各赔偿50%;负全责的一方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执行这一原则的直辖市或省份有北京、重庆、内蒙古、辽宁等地。

这造成了我国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时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审判结果,上海、天津、广东、河南、河北等地判决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无需承担机动车车损,但通过减轻机动车赔偿非机动车的损失的比例来体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北京、重庆、辽宁、内蒙等地则判决非机动车在有责任的情况下要赔偿机动车损失。

我正好生活在北京城,按照惯例,我在这场官司中是必输无疑,北京的律师和法官朋友们都建议我放弃抵抗。说实话,我也的确不想浪费时间和精力,打算花钱买教训,因为自然人是很难以个人的力量去改变一个地区的司法实践现状的。

但我国刚好在2021年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提出各地法官要“类案检索,同案同判”。我国政府之所以发布这一法规,目的就是为了整治全国各地同样的案件出现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这一司法乱象。因为各地各自为政,给司法腐败份子制造了权利寻租的空间,也在民间制造了许多民怨。同样的案子,判决结果完全不一样,当事人心里当然很不服气,所以民间的确有许多人因为这个原因到处喊冤。

2021年初,中央政法委将“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列入2021年政法领域十大重点改革举措任务台账,明确应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落实,着力解决审判工作中的具体法律使用问题,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之间、各地法院之间法律适用观点不一致、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问题。

所以从这一角度来看,我这一次官司也并非必输的结局。我也以此为出发点来撰写我的答辩词,显然这份答辩词让主审法官陷入两难境地。按照惯例,她应该参照北京市既往的判决书,判决我赔偿对方修车费。但是按照国家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在我提出类案检索,同案同判的请求后,她又无法草率地判决我输。所以这场官司她也无法当场宣判,只能慎重考虑,选择择日宣判。

北京法律界的朋友们依然给我泼冷水,告诉我不要有任何期待了,北京市的法官们没有那么有情怀,因循守旧对他们来说风险最小。但也有几个朋友在劝说我坚持下去,因为他们和我最初的观点都是我打赢这场官司,将会扭转北京市在同类官司中的判决惯例,不但为我自己,也为今后出现类似纠纷的其他弱势群体争取了应得的利益,是在做“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公益。

因为在我们看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之所以将机动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交通事故区分对待,就是为了照顾马路上的弱势群体一方,这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和文明化。我个人可能是赔得起修车费,但是将来其他的比我更弱势的穷困行人或非机动车主在遭遇类似情况时,也许要因为赔偿机动车的修车费而倾家荡产,既受伤又致贫。所以如果我坚持把这场官司打下去,甚至像我过去为推动国务院废除城市收容管理条例那样,在全国范围内促进同案同判,促进各地像上海等地一样地执行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七十六条,那么我将造福很多人。

但是打官司真的很累,这是我人生的第一场官司,我但愿它也是我人生的最后一场官司。北京市司法系统的朋友都劝我投降,吃点亏,早日了结,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在疲乏的时候,我也是这么想,因为赔偿一点修车费,并不会对我造成多大的损伤。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我的人生目标是在生命科学的深水区继续探索,为将来的类似于我母亲的病人寻求一条求生之路。

只是当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一些特别困难的人也遭遇同样的判决时,恻隐之心难以遏制,同时对同案不同判这一司法牛皮癣深恶痛绝。这一现象让我国法律就像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一样,可以被任意解读,最终太过灵活的裁决权可能被一些腐败分子用来牟取私利,导致我国虽然有法律,但是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却很差。

我以前从未涉足过这一领域,也未能对那些遭受同案不同判的人感同身受。我小时候其实怀抱的是“上医治国”的理想,希望改进我们这个社会。我从上初中一年级开始,就表现得与众不同,对学校里的各种不公正现象深恶痛绝,在其他人都害怕过问的情况下,自己毫无畏惧,不惜冒着风险去过问。正因为这一性格特征,无论我到了哪所学校,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同学和老师们推选为班长和学生会主席。

在自己可能即将要面临同案不同判的命运的时候,按照我既往的个性特征,我是想站出来大声疾呼,推动我国政府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的落实,促进我国司法的进步。因为我具备这一能力(虽然最后未必能成功,但相信多少会发挥一点作用),许多人不具备这一能力,他们甚至连写份诉状都要花钱请律师,更不用说在舆论平台上为自己争取支持了。

我这几天其实比较挣扎,两种思想不断地在我脑海中斗争。想放弃,也想努力。最终选择了在不对自己的学业和事业造成较大影响的前提下,适度尽力,在法律给予我的诉讼权限内,尽我所能地去改变北京市既往的审判惯例,响应党中央的号召,推动类案检索、同案同判原则在我国的落实。但这注定了是一场很辛苦的诉讼马拉松,也许要经历从一审到二审,再到申诉和抗诉四个环节,每一轮诉讼都会耗费不少的心血。因为我面临的每一次诉讼,都会让主审法官或检察官为难,他们同样有自己的压力,按照本市惯例审判对他们来说是风险最小的。

我之所以选择这样做是想到了我们所有人都可能会在马路上遭遇同样问题,尤其是我们的老人和孩子。如果按照北京、重庆、内蒙古、辽宁等地的惯例,我们在这个问题上遵循的就是非常冷血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这在今天的全世界,都算得上一种落后的法律实践。

我今天面临着当年孙志刚因为城市管理收容条例而惨死的同样的局面,不合理的法律条规和法律实践惯例,会造成许多悲剧。从细微处改进社会的一些规则,也能拯救生命,拯救家庭,这就是“大医治国”精神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在孙志刚案出来后,我作为一个与他素不相识的人,敢于站出来大声疾呼,对促进社会的进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今天,我为什么又想因为厌倦疲劳而逃避呢?

社会的进步靠的是每一个个体的共同努力,四年前,犬子中考,我在送考的路上对他说,儿子,你努力学习,将来有机会的话,可以出国,去发达国家过更舒适点的生活。我儿子对我说,爸爸,这里才是我们的家,为什么我不留在这里,努力改进我们的社会,改进我们同胞们的生活呢?我儿子当时的这句反问令我惭愧得很。舐犊情深,我希望自己的孩子去过更舒适的生活,但是孩子却怀抱着和我少年时代一样的梦想,希望促进社会的进步,建设自己的家园。

我今年四十五岁了,身为一个父亲,我时常想的是,我能做些什么,对改进我们的后代,改进千千万万的下一代们的生活起到一些有益的作用呢?其实这个问题古人已经给了我们答案,这个答案便是“勿以善小而不为”,从小事做起,一件小事看起来很小,但却可能可以影响到许多人,影响到整个社会环境。

当年我参与到孙志刚案时,是出于义愤,我并没有想过我们那样做社会会发生什么样的改变。但是结果却是相当美好的,今天的年轻人外出务工,就再也不用像我们那个年代的年轻人们一样,因为没有一张暂住证(在非常时期,甚至有暂住证也不管用,因为联防队员会把我们的暂住证撕掉,把我们当盲流处理)而像做贼一样,在自己国家的土地上胆战心惊的活着。

我至今仍然为自己没有对这一事件袖手旁观而深感自豪,相比起绝大多数忍气吞声和碌碌无为的人,我起码是对社会进步有所作为了。梁启超说自己“饮冰十年,难凉热血”,他又说“千载暗室,一灯即明”,热血是一个人的天性,不但饮冰十年,难凉热血,恐怕饮冰一辈子,热血的人还是会很热血。许多黑暗的社会现象,确实是只要有一个人肯坚持,就可能会发生很大的改观,达到“千载暗室,一灯即明”的效果。

这场诉讼马拉松也许会持续二三年甚至更长时间,但我自己也已经调整好了心态,预备在学习与工作之余,与其共存一段时间。也许是命运之神选择了我来做这件事情,让我为推动这项改革而出点力。可能十年、二十年后,我追忆往事,也会像现在追忆当年参与到孙志刚案,促进我国国务院废除城市收容管理条例一样自豪。因为这一需要耗费心力和智力的善举一旦成功,必将惠及许多苍生。